广东省成品油价格表最新_广东 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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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
3.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4.广东将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汽油 10月1日起全面提供
5.2012年国内第二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全国的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
6.中国石化在广东省内有几座炼油厂?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以下简称计划外物资)市场价格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防止就地转手倒卖,价格暴涨暴落,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经营计划外物资的单位,应贯彻薄利多销,为生产服务的方针,积极组织资源,搞活物资流通。经营计划外物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作价销售,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第三条 经营计划外物资的单位,应按下列原则制订销售价格:
(一)各级物资主营单位应根据采购价格和当地供求情况,按照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的原则,制定有货可供的市场挂牌价。
(二)物资主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经营单位,应以物资主营单位的市场挂牌价(即指导价格)为基础,视当地市场行情作价。但上浮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三)当地物资部门无货供应,由其他经营单位组织的物资,如进货渠道合理而成本偏高,可按实际进货成本加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毛利率(包括管理费、利息、仓储费、利润及零售税金,下同)作价,并公开挂牌销售。
(四)因特殊情况,计划外物资在同一个城市销售超过一个环节时,其最终销价的毛利率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第四条 采用补偿贸易、贷款投资、联营等方式,以及通过横向经济联合,建立货源基地所组织的计划外物资,可将未偿还的本息列入销售成本,按第三条规定的原则作价销售。第五条 利用留成外汇进口当地紧缺物资投放市场的,应按规定报当地计委批准,办理进口报批手续,按第三条规定的原则作价销售,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进口石油成品油〈包括燃料油〉、进口汽车〈包括组装车〉,由进口单位提出订价方案,报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第六条 销售给外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计划外物资,参照当时同类产品进口到岸价格加合理费用和盈利,由供需双方协商作价。第七条 为支持拳头产品生产,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将计划外物资按计划供应价销售给生产企业,其高进平出的价差,由当地财政部门从生产企业增加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中给予补偿。第八条 各级物资部门组织的计划外物资,在货源及价格上,应给本系统(特别是山区)所属单位予以照顾,发挥物资部门稳定市场价格的主渠道作用。第九条 各级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物资贸易中心采取“四代一调”方式组织成交的物资,其价格和服务收费按国家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汽车贸易中心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贸易中心的价格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上述企业自营的计划外物资购销业务,参照当地物资主营单位作价办法执行。第十条 各级物资主营单位应设立市场价格管理小组,实行集体定价制度,严禁个人定价、因人设价。同一城市有几个物资主营单位的,可组成当地物价协调小组,根据物资供求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挂牌价格。凡没有实行集体定价制度的,其销售价格应征得当地物资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贯彻兼营服从主营的原则。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应将物资主营单位有货可供的市场挂牌价,印发给各兼营单位,作为当地物资市场的指导价格,由物价、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执行。第十二条 各级物资部门必须遵循以诚取胜、薄利多销、顾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公开挂出计划外物资的品种、质量和供货地点、销售价格,做到有价有货,供需见面。第十三条 名级物资经营企业应将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物资分开考核。计划外物资数量及销售收入,单独列帐,品种规格之间的价差,允许以盈补亏;年终实现的盈余,应作为企业销售利润,如企业有困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留部分结转下年,用作以盈补亏,但不得擅自截留。第十四条 省确定为重要生产资料的计划外物资批发业务,由国营物资、供销部门和生产这种产品的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业务的单位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时,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纠正。第十五条 经济特区计划外物资价格管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各级物价、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执行。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86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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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数=升数/(成品油密度×0.001)。成品油的密度通常由不同的油品和油品的温度决定。不同类型的成品油具有不同的密度。因此,折算具体成品油吨数和升数需要根据具体的油品类型和温度进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
这个也是我找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燃料油的产地
世界产油区主要集中在中东、南美、非洲、俄罗斯、中国等,凡有炼油厂的地区基本都有燃料油产出。在九十年代,我国主要从新加坡、泰国、日本和南韩等亚洲国家进口燃料油。随着国内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和对品种需求的增加,进口来源地扩大到欧洲、南美洲以及中东地区,主要有新加坡、韩国、日本、台湾、菲律宾、中东和美国西岸,近两年来,由欧洲直接运送到中国的数量有所增加。以下就几个主要产地的基本情况作简单介绍:
韩国
韩国共有5家炼油厂,包括位于岱山现代炼油厂,位于仁川的仁川炼油厂,位于蔚山的SK炼油厂,位于YOSU的LG-CALTEX炼油厂和位于ONSA的双龙炼油厂。目前,现代炼厂产出的燃料油基本为直馏180CST,SK 炼厂出口的燃料油也以直馏油为主,其他炼厂生产的180燃料油以调合油为主,也有部分直馏油。南韩年出口总量约为240万吨。
新加坡
黄埔市场进口燃料油近一半来自新加坡,这包括从马来西亚和印尼海上锚地驳运的燃料油。这个地区的燃料油主要是调合油,并且以船用燃料油为主,其比重和粘度都接近符合中国多数用户规格的上限。
新加坡有4家炼油厂可生产燃料油,产品主要供应当地发电厂。当地每年交船用燃料油的数量曾超过 200 万吨,但近几年有所下降。巨大的市场需求、其优良的港口条件,以及其规范化管理金融支持使新加坡成为亚洲的燃料油贸易中心。
台湾
台湾中油(CPC)的炼油厂每月可出口6-8万吨 180CST 燃料油。其油的特点是粘度低、密度小,凝固点低,因其良好的品质而深受国内用户的青睐。台塑炼厂投产后,高硫燃料油的产量有所增加,每月出口可达15 万吨。
俄罗斯
俄罗斯生产的燃料油基本上是直馏 180CST 燃料油,通称“M-100”,年出口量可达300-500万吨。该油品的特点是低含硫(一般在1.5%以下)、低粘度(一般在 160CST以下)和低密度(一般在0.96以下),价格一般比相同含硫量的韩、日低硫油低,但高于中东、台湾等地的直馏油。
鹿特丹
鹿特丹现为世界货物吞吐量最大的港口,其炼油能力占荷兰总能力的一半以上,是世界三大炼油中心之一,也是欧洲石油贸易中转与调合的基地。随着欧洲对船舶燃料油含硫量要求的提高,含硫量超过1%的燃料油将会越来越多的转向亚洲。
中东
国内进口来自中东的燃料油国家主要是伊朗和沙特,近两年来来自伊朗地区的280CST直馏燃料油不断受到青睐,起初,由于需要调合成180CST才能符合使用要求,考虑到运输成本方面的原因,主要在新加坡进行调合后再运到中国市场,目前,由于国内炼厂对该油品的需求,已基本不需要进行调和直接运到国内使用。沙特的燃料油主要是A961,这种燃料油属于裂解油,主要供国内电厂使用。
除以上几个主要燃料油供应地以外,南美的委内瑞拉–奥里乳化油和180CST也有较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巴西出口约300万吨/年低硫380CST燃料油到亚洲。
国内燃料油产量
我国燃料油以进口为主。国产燃料油主要由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下属的炼油厂生产,以及少量的地方炼厂生产。近年来随着两大集团的燃料油收率的大幅下降,国产燃料油的产量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是炼油厂为提高柴汽油等轻油的收率而增加了加工进口轻质原油的比例,使得重质油品收率下降。此外,由于长期以来炼油厂能力过剩,原油加工量一直受到限制,促进了我国重油深加工技术的发展。当前,扩大重油深度加工能力、建设催化裂化和渣油加氢装置已成为各大炼厂挖潜增效的重要途径,其结果是燃料油产量减少且质量下降。
国内燃料油用户
电力行业是我国燃料油消费第一大户,一直以来都占全国燃料油消费量的 40%以上由于国家电力近年来持续紧张的局面,电力行业成为燃料油需求的中坚力量,2004年年底到2005年以来,由于国际油价的不断高企及国家对电力行业价格控制的原因,电厂的总体需求逐步降低,由于燃料油在燃油发电厂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对燃料油所能够承受的价格必然是有一定限度的,2005年新加坡燃料油价格一度超过300美元,国内燃料油价格更是达到了3400元/吨的天价历史纪录,过高的价格严重削弱了国内燃料油用户的总体需求,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发电厂始终都需要发电,其需求在燃料油市场的总体需求中仍然是占比重最大的行业。
石油、石化行业是我国燃料油第二大消费行业,主要用于化肥原料和石化企业的燃料,由于国际油价的高涨及国内对成品油价格的宏观调控,该行业对燃料油的需求急剧下降,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也极不稳定,随市场实际情况经常会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在某些时候,它们可能会是满负荷运转,但由于国际油价的变化或者国内价格的调整及国内政策的变化,其开工率可能会很快就下降到 50 以下。
除以上两大行业以外,燃料油的用户还包括一些工业用户,这些用户主要为一些建材和轻工行业,如陶瓷厂、玻璃厂等,虽然需求比例不是很大,但基本保持稳定,并且有持续增加的趋势。
广东省是燃料油消费的最大终端市场,下面对广东省的主要用户使用燃料油情况做简单介绍。
1、电厂:根据其设备的要求电厂可分为燃气机组、柴油机组和汽轮机组三类:燃气机组对燃料的要求最高,一般情况下以低金属、低比重油为主;柴油机组对燃料油质量的要求比燃气机组低,主要使用新加坡油、日本油、南韩油以及中东油,一般使用混调/裂解油即可;汽轮机组对燃料油的要求最低,主要烧各类低品质渣油,从新加坡进口的 180CST 基本都可以满足其使用需求。
2、工业用户:多数工业用户基本都是由锅炉来使用燃料油,其对燃料油品质的要求一般也较低,主要使用普通的高硫燃料油。
各类用作燃料的用户所需燃料油指标大致如下表所示:
3、燃料油加工企业:指对燃料油经过减压蒸馏得到工业燃料油和渣油的企业,其需求主要是俄罗斯M100 及其它各类可进行再加工的直馏燃料油,其中,山东地区主要使用俄罗斯M100,广东地区也有使用俄罗斯 M100,同时,来自韩国 SK、现代等炼厂以及中东地区的直馏油也被普遍使用。蒸馏后的工业燃料油及渣油将主要用于陶瓷、玻璃、小型发电厂及加热炉等。该类用户能够使用的燃料油仅限于直馏油,而且基本上各类直馏油都可使用,对粘度要求不大,考虑到成本问题,很多企业对280直馏油也非常欢迎。
4、船舶燃料:船用燃料油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也占有较大比例,大体上,船用燃油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重柴油,一类是燃料油。重柴油基本上是针对一些小的柴油机船,原来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目前基本都使用重柴油,重柴油的品质接近柴油,只是密度偏大,色度也会差一点。使用燃料油的船舶基本都是较大型的船,所使用的燃料油品质也不同,经常提到的180CST、380CST甚至品质更差的燃料油,都可以成为一些大型船舶的燃料。国产燃料油一般品质较差,大量用于船舶燃料,同时也有较大一部分是来源于进口,由于经营船舶用油的过程比较复杂,本书中涉及到的一般燃料油贸易并不含有船舶用燃料油的贸易,但也要注意到船舶用燃料油在整个燃料油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是较大的。经营船舶用燃料油的贸易公司有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等。
国内燃料油市场
我国进口燃料油主要在以下三个市场上消化:华南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46.32%-2003年)、华东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35.53%-2003 年)和华北市场(占总进口量的 15.31%-2003 年),在2004年,这种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燃料油市场在华南及华东市场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其中华南地区 2004年总进口量为 1891.71 万吨,比上一年增长约70%,同时在全国总进口量中所占比例也达到了61.94%;华东市场在总进口量上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山东市场,2004年由于在直馏油需求上急剧增加,直馏油消费量大增。而华北市场则基本没有大的发展,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
国内燃料油贸易商
燃料油市场是作为我国石油市场机制改革的试点市场,其开放程度为所有油品市场最高的,正因如此,燃料油市场得到国内民营企业参与的力度也是所有油品市场中最大的。随着国家政策对燃料油市场的逐步放开,燃料油市场在我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也为其它油品市场的陆续开放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从燃料油市场开始开放以来至今,先后已有多家公司拥有了燃料油的经营权及进口权。
虽然拥有经营权的公司很多,但多数公司对燃料油的实际经营量并不大,从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来看,燃料油经营主要集中在十几家较大的公司。
我国燃料油市场的特点
燃料油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政策最为开放、价格波动最贴近国际市场的成品油。
2001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公布的新的石油定价办法,正式放开燃料油价格,燃料油的流通和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从 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燃料油的进出口配额, 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我国燃料油市场基本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同时,我国燃料油市场又是一个不成熟、缺乏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较大的市场。
首先,燃料油与其他成品油不同,燃料油的用户基本上为大型工业企业,由于其资金周转期的限制,行业内习惯赊帐销售,贸易商需承担巨大的资金信用风险。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积极推出票据结算,要求买卖双方规范经营管理和加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贸易商要承担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是亚洲最大的燃料油进口国,但国内市场尚未形成自己的价格体系,没有石油期权、期货及其它积极的避险工具,国内进口商和用户被动地接受国外价格体系的价格。新加坡燃料油以船舶用油为主,而国内燃料油市场则受国家政策、市场供需关系、季节性因素、油品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进口成本以新加坡市场的价格计价,却按国内现货价格销售,当两个市场出现不同步时,进口贸易商或用户就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面对市场的巨大需求,国内数家专业石油信息公司近年来一直在尝试制订中国的燃料油作价系统,例如北京金凯讯石油信息网建立了网上信息平台,即时报道国内外石油市场价格信息;C1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推出了黄埔燃料油价格和贴水;道琼斯、普氏、ARGUS等国外专业信息公司于2004年也纷纷推出黄埔燃料油现货价格和市场报道,这将对促进国内燃料油市场化、信息化和基准价格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了健全国内燃料油市场体系,经国务院等相关国家机关批准,历经多年的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于 2004年 8月25日成功推出。这为健全我国燃料油市场体系、争夺燃料油价格话语权提供了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易,国内燃料油期货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品种,在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方面均已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如下表所示: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附件
1、交割单位
燃料油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手(100吨),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2、质量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质量标准:
国内燃料油期货交割库分布:
由于燃料油贸易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作为一个新品种,燃料油期货首批交割库全部在广东省。
附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
进口燃料油的计价方式
我国燃料油进口贸易基本都是在新加坡市场完成,进口价格则无论进口油品来自哪里基本都以新加坡MOPS 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计价。常用的计价方式主要采用固定价和浮动价两种,其中固定价即是以买卖双方商定的固定价格来确定合同价格,由于采用固定价格对买卖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实际贸易中很少采用;而浮动价格则是由买卖双方以商定时间区间内MOPS中间价的加权平均作为基准价,再加上贴水形成的,商定的时间通常是五天,也有十五天和全月平均等。采用浮动价进行计价的采购成本则为:MOPS平均价+贴水。
MOPS平均价:MOPS是Mean Of Platt’s Singapore 的简写,直译过来即为新加坡普氏平均价。以五天计价为多,如果是按照五天的价格计价,则会有几种方式可供选择(2+1+2、2+0+2、3+0+2等),对于多数贸易而言,计价日的基准以提单日为基础,如果是2+1+2,则表示计价的实际日期为提单日的前两天、提单日当天和提单日的后两天;如果是3+0+2,则表示计价的实际日期为提单日的前三天和提单日的后两天,这样计算基本上都是因为提单日当天为新加坡公众假期,没有价格产生,一般如果提单日当天为新加坡工作日,则计价都以 2+1+2为主。如遇计价日为公众假期没有价格,则向前或向后顺延。也有不以提单日为基础的计价,比如说从南美、美西、中东或欧洲等地直接到中国的油轮,由于路途较远,若以提单日计价,则等货物运到中国时,价格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购货方不利,所以,从以上地点直接到中国的货物一般会以NOR(Notice Of Readiness,卸货备妥通知书)方式计价,常用的基础计价日为NOR-6。
贴水:贴水包括离岸贴水和到岸贴水,离岸贴水是指基准价增、减部分的价格,它主要受市场供需情况、油品质量和出口地的影响。此外,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的长短以及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也会影响离岸贴水的高低;到岸贴水等于离岸贴水加运费,而运费的高低则受船型结构、大小、船龄、运程远近以及航运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国内贸易商与国外供应商所签订合同中的贴水条款大多为到岸贴水。
在现货市场的买卖中,买卖双方基本都是以浮动价进行交易的,由于各方面的交易都已形成一定的惯例,所以双方在进行谈判的时候主要谈的就是贴水的多少,一旦贴水确定了,则这笔交易就基本上可以达成了。
需要说明的是品质对离岸贴水的影响十分重要。目前进入国内的燃料油出产地包括新加坡、韩国、俄罗斯、美国、中东、欧洲、南美等国家,由于各地选用加工的原油及加工工艺有所不同因而出产的油品的品质存在较大的差异。普氏燃料油报价只有180CST和380CST两种标准规格油品,因此在亚洲地区,所有燃料油均以此两种规格报价为基准,优于或劣于标准180CST或380CST规格的燃料油通过在基准价上增加或减少贴水来确定价格。
进口燃料油成本的计算
上面叙述的MOPS平均价+贴水为进口燃料油的到岸成本,但是进口商在销售的过程中要大致估算出总的进口成本,才能确定实际的销售价格。进口成本基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MOPS平均价+贴水)×1.2402×8.11+各种费用,其中MOPS平均价和贴水前面已经做过说明;1.2402 是进口关税(6%)和增值税(17%)的总和,即(1+0.06)×1.17 得到的,8.11为汇率,其它各种费用就相对比较复杂,不同时期这些费用也可能会有变化,这些费用包括港口费、仓储费、商检费、码头费、干仓费及各种税费等等,目前这些所有费用加起来约为50元/吨左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中国给东盟五国的关税优惠政策,原产地为新加坡的燃料油进口关税调整为5%,所以来自新加坡的燃料油并能够享有5%关税的成本计算则应为:(MOPS平均价+贴水)×1.2285×8.11+各种费用。
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65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省发展改革
委
1 省管权限的投资项目核准 2
省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按照粤府〔2004
〕126号文办理3 省管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4 省管权限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 5 核发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 省经贸委
6
重点技术改造限下项目审批(不需要省级财政支出
、不需要省帮助解决条件和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
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不在此列)
7 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8 典当经营许可证审核 9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及凭照审核 10 省内民爆器材产品买卖合同审批 11 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12 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经贸委
13 设立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14 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核发 15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16 省级工商领域协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核 17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核 18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核 19 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审核 20 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定点审核及凭照审核 21 食盐准运证核发 22 国防交通工程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审核 23 煤炭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24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扩大盐业生产规模审
核
25 加工多品种食盐审核 26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27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28 设立拍卖企业核准 29
国防交通工程和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鉴(
审)定及竣工验收
30 酒类生产许可证核发 31 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32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33 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 省教育厅
34
除广州、深圳市外中外合作办学(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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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帖规定的政策依据是《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该办法的具体内容: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一城市公交企业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二农村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四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五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六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其次,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就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你可以找当地交通部门咨询,如果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对方有可能不提供。
供参考!
最后补充:在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的明细公布一项,最后公布的数据是2012年5月21日。
2012年国内第二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全国的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广东省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知》,内容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和《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的要求,10月1日起向广东省内全面提供国ⅥB车用汽油。
同时,《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知》中还提到以下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有序开展油品升级工作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供应国Ⅵ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Ⅵ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省内销售低于国Ⅵ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省内成品油生产企业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形成生产国ⅥB车用汽油的能力,9月1日起生产国ⅥB车用汽油,10月1日起向广东省内全面提供国ⅥB车用汽油。
省内成品油销售企业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有序置换国ⅥB车用汽油。
二、国ⅥB车用汽油质量要求
全省范围内销售的国Ⅵ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
三、及时更新加油站油品标识
全省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Ⅵ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及时发布推广使用通告,向社会公布供应时间和范围,并公布车用燃油质量、计量和价格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等,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密切关注油品标准和质量状况,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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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在广东省内有几座炼油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发出通知,自日零时2月8日汽,柴油价格每吨300元。的零售价格增加了0.22元和0.26元,90#汽油和0#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计算。
受此影响,广东省物价局昨晚宣布,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在国际石油市场的变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决定提高国内成品油自上午12时00分2月8日,2012年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油和柴油每吨3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发达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后,该国Ⅱ标准90号汽油每升,6.97元,0.22元增加,93号汽油7.50元每升上调0.23元,8.13元每升97号汽油0.26元,0号柴油增加0.26元至7.30元国Ⅲ标准90号汽油每升,7.17元,0.22元增加,93号汽油每公升,7.73元,0.24元增加8.37元每升,97号汽油每升提高0.26元,0号柴油7.51元每升,提高0.26元的粤Ⅳ标准的90升的汽油7.32元,93号汽油每公升,7.89元,0.24元增加97每公升汽油8.54元,0.26元增加0.22元提高。
主要有2个,湛江东兴炼油厂和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湛江东兴炼油厂
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东兴公司”)是一家原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的大型炼油化工企业,拥有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加氢、聚丙烯、芳烃抽提、气分、硫磺等28套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
主要产品包括汽柴油、液化气、石脑油、苯、二甲苯、聚丙烯、重油等。
2、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55年,位于广东西部沿海,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自主建设的第一家炼化企业。目前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炼化企业。?
是根据《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合并改制成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对外统称茂名石化,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生产规模最大的炼油化工一体化企业之一。
扩展资料
公司业务
油气勘探开发
截止2011年末,中国石化是中国国内第二大油气生产商。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块位于中国东部、西部和南部地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拥有297个区块勘探许可证,探矿权总面积96.68万平方千米,持有192个区块开采许可证,采矿权总面积2.03万平方千米。
2011年,公司全年共新增油气可采储量410.73百万桶油当量,其中新增原油可采储量280.92百万桶,新增天然气可采储量7788.19亿立方英尺。全年共生产原油321.73百万桶、天然气5169.4亿立方英尺。胜利油田是公司最重要的原油生产基地,2011年共生产原油194.11百万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油气可采储量为3966.21百万桶油当量,其中原油2848.10百万桶,天然气67086.80亿立方英尺。
2011年底,公司启动了胜利油田、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和非常规油气增储上产五大会战。?
2016年1月6日,中石化集团宣布,其部署在北部湾海域的“涠四井”已于1月5日顺利完成两层含油层测试,并试获高产油气流,日产油气超过千吨。其中对目的 层段第一层测试,获得日产自喷高品质原油1458立方米(约等于12吨)、天然气7.18万立方米。
第二层试获日产自喷高品质原油1349立方米(约 等于1184吨)、天然气7.6万立方米,创中石化海域油气勘探单井最高纪录,也是近十年来国内罕见的高产测试探井,给北部湾海域未来的勘探突破带来了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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